| 各院(系):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厅?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的通知》,2010年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9名,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08名,国家助学金名额1759名。为做好申报工作,现就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(以下统称“三金”或简称为“国奖”、“国励”、“国助”)评定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国奖、国励申报工作
(一)申报材料阶段(9月18日-9月25日)
根据本学期初学工会议精神,请各院(系)在前期初评的基础上,再次通过班会等形式告知学生本年度“国奖、国励”评定工作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学生对照有关条件进行申报,要特别做好在校外实习同学的申报工作。除需通过省资助管理系统上报相关审批表外,还应报送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。
(二)各院(系)初评阶段(9月26日-9月30日)
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10〕29号)(见附件1)、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》、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》要求,各班级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。其中,国励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在此基础上,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应召开专门会议,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,按学院下达名额(见附件2)确定建议名单并排序。申报国奖同学中,同时又符合国励要求的,一并上报,并注明。各单位召开会议前,应事先告知学工处,学工处将安排人员参与旁听。确定建议名单后,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院(系)应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通过省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国奖、国励申报表格。国奖、国励申报对象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xgc8022@126.com。
(三)学院评审阶段(10月8日)
初定10月8日下午4:00,在报告厅,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各院(系)相关人员,以及学生代表对各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进行评审。各院(系)应事先做好发言准备,每个单位控制在10分钟以内,首先,重点介绍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情况(请做好PPT,国奖推荐对象要有彩照,通过多媒体展示上一年度学习、工作等情况);其次,介绍本单位国励评审总体情况。评审会经过无记名投票确定申报对象后,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。
(四)公示总结阶段(10月9日-10月14日)
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,学院将通过校内网络、橱窗公示国奖、国励申报名单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。
二、国助申报工作
国助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各院(系)要按照学院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,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、思想品德、学习生活、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,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,在11月10日前通过省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完毕。学工处对院(系)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,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。
三、特别说明
(一)因本年度国奖、国励申报工作提前,学院学生奖学金,院、系两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工作请根据国奖、国励申报工作节点前移,原则上应同步进行,以上奖项申报材料应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有关单位。
(二)由于今年国奖评审要求有所调整,为做好此项工作,请各院(系)安排工作联络员一名,负责工作对接和对新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行工作指导,姓名和联系方式请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报学工处106室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《关于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
2.《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3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学工处 团委
二○一○年九月十八日
|